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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聽到某農政系統長官說:全球只有兩種競爭,一種是價格競爭,一種是差異競爭。
說真的,聽了還真是有點刺耳。我不知道為何到現在還有拿著18歲商學院學生都會的理論,就直接要套用在田間的實務運用的狀況,難怪台灣農業一直沒有機會出頭天。
當然,農政系統不斷推出要農民自創品牌、要做產地經營、要走電子商務…,這些建議當然都很好,我們也希望每一位農民都有這樣的能力去進行,才有機會獲取更高的溢價。但其實說真的,台灣至今還沒有一個真正足以堪稱品牌的成功典範,而這裡指的品牌,可不是那種把LOGO印上去的動作。
品牌之所以有相當的難度,在於多數企業都必須先具備以下三種特性,才「有機會」逐步成為知名的消費性品牌:
1,技術創新能力:例如3M的技術創新能力,全球首屈一指。
2,情感共鳴的連結:例如LV包包提供了象徵身份與提供消費者
的渴望。
3,產品的一致性:最普通的東西,卻到處都買得到,例如:可
口可樂。
以上只是最簡單的三個品牌創造原則,台灣農業(農民)可以做到幾點呢?或者,其實你也可以有另外一個選項,何不多與AGNEEDS多交流交流,讓我們告訴你,該怎麼進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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